
買賣房屋是重要的人生大事,但對於一般人來說,涉及的稅費和費用可能會讓人感到不知所措。尤其是在賣房時,很多人可能會忽略相關的費用範圍和數額,甚至導致賣房損失。了解賣房時需要繳納的各種稅費和其他成本,有助您做好相關的資金規劃。
一、賣屋稅金
✔ 土地增值稅:依照稅捐處核發稅單為準 (可申請地政電子謄本試算增值稅)
✔ 房屋稅:一年一期 ,按照交屋日,與買方依比例計算。
✔ 地價稅:一年一期 ,按照交屋日,與買方依比例計算。
✔ 賣屋所得稅: 110年7月1日起交易出售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,適用房地合一稅2.0的規定,按持有期間決定課徵稅率,若非上述期間則繳納財產交易所得稅。房地合一稅率按境內、境外,不同持有期間有對應的適用稅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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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合一稅 |
持有期間 |
個人稅率 |
營利事業稅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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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內 |
2年以內 |
45% |
4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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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2年,未逾5年 |
35% |
3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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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5年,未逾10年 |
20% |
2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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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10年 |
15% |
1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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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外 |
2年以內 |
45% |
4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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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2年 |
35% |
35% |
二、其他費用
✔ 賣屋仲介費:一般約為房屋成交總價的4%。
✔ 地政士費用:委由地政士辦理移轉所有權、塗銷抵押權等服務費用及政府規費。
✔ 水電瓦斯費:建議交屋前結清。
✔ 管理費:通常會在交屋時按日分算。
賣方在出售房屋時相關的成本,除了土地增值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、賣屋所得稅等相關稅費外,還有賣屋仲介費、地政士費用、交屋雜費(水電瓦斯、管理費)。有關賣屋稅金、稅負減免項目,或賣屋費用試算等資訊,歡迎您隨時諮詢嘉義區最大的房仲團隊~52+1我愛嘉義房仲事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