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斡旋金 vs 要約書 vs 斡旋轉定<一頁式懶人包>

2025/12/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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🏠 斡旋金、要約書、斡旋轉定一次搞懂

一、什麼是「斡旋金」?

📍本質:買方出價時支付的「誠意金、保證金」,由房仲保管。

📍目的:提升出價的可信度,增加賣方願意談的意願。

📍文件名稱可能為:斡旋金收據、斡旋契約、出價保證金收據。

✔ 斡旋金合理金額

📍市場慣例:房價的 1%~2%
 例:3000 萬房子 → 30~60 萬
 金額高不等於更容易成交,賣方最看重的是「價格與條件」。

✔ 斡旋金的法律效力(雙重性質)

📍賣方尚未簽字前:屬「委託處理費」或仲介信託款,買方可隨時撤回、全額退還

📍賣方簽字同意出價後(斡旋轉定):斡旋金自動變成「定金」
 具有《民法 248》預約契約效力 → 雙方有義務簽正式買賣契約

二、什麼是「要約書」?

一種「不用先付錢」的書面出價工具
填寫內政部範本要約書 → 仲介送達賣方 → 賣方書面同意後契約成立

✔ 要約書的風險:違約金通常為成交價 3%
例:2000 萬 × 3% = 60 萬違約金
反悔成本比斡旋金高很多

三、斡旋 vs 要約書怎麼選?

✔ 選擇斡旋金的情況

1. 想提升談判力
2. 希望「固定可控風險」
3. 出 10 萬斡旋金 → 風險上限就是 10 萬

✔ 選擇要約書的情況

1. 資金卡得緊、不想先付錢
2. 但需接受反悔時違約金是房價 3%

✔ 高價物件(總價 3000 萬以上)

1. 斡旋金 2% 就要 60 萬
2. 要約書違約金更高
3. 建議先找律師、代書審閱

四、什麼是「斡旋轉定」?

賣方簽署同意出價的那一刻→ 斡旋金自動變成「定金」

定金的法律效果(民法 249)
買方反悔 → 斡旋金全數被沒收
賣方反悔 → 必須加倍返還(收 10 萬 → 退 20 萬)

五、反悔時錢拿不拿得回?(關鍵在於「賣方是否簽字」)

✔ 斡旋轉定前(尚未簽字): 斡旋金可全額無條件退還
✔ 斡旋轉定後(已簽字): 金額視同定金,通常難以取回

六、避免斡旋被沒收的 3 大關鍵

1️⃣ 避免「貸款不足」:務必加註解約條款

在斡旋書「特別約定事項」加入:
買方貸款成數需達總價 __ 成(含)以上、利率 __% 以下;若未達則契約自動解除,全額無息退還斡旋金/定金。

2️⃣ 小心「自動轉定」文字

📍有些斡旋書會寫:賣方同意後,斡旋金自動轉為定金,不需買方再簽認。
📍避免方式:
1, 簽前逐條審閱
2. 避免勾選「自動轉定」
3. 若可能,要求「賣方同意後,需買方再確認才轉定」

3️⃣ 若想反悔:務必「搶在送達前撤回」

必須 在賣方收到斡旋書前 撤回,時間點非常重要!
撤回方式務必留證據:LINE、簡訊、Email 都要明確寫:
「本人 XXX,正式撤回對 XXXX 房屋之斡旋出價。」並截圖保留時間證明。

📝 最後總結:訣竅一句話
買房出價最怕的不是談不攏,而是「不小心成立契約」導致定金被沒收。

只要掌握:

📍斡旋金 1~2%
📍斡旋轉定後不可反悔
📍要約書違約金 3%
📍解約條款必寫
📍反悔要搶在送達前

🔍 你就能安全又聰明地完成出價流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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